近日,省财政厅、省环保厅、省农委下发通知,2018 年至 2020 年,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,我省采取以奖 代补方式,推广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 经验和做法。今年的奖补资金将重点用于 15 个县(市),其 中,获得奖补的行政村最高可获 5 万元资金。
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,能极大地改 善农村人居环境,造福广大农民群众。“今后三年,奖补资 金将重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。”省财政厅相关 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,“一直以来,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 题复杂,难度较大。在解决相关问题时,奖补资金的引导作 用非常关键。”
我省对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做了较为详尽的制度要求。 在资金保障及分担比例方面,今年,省下达的奖补资金重点 用于康平县、海城市、新宾满族自治县、桓仁满族自治县、 东港市、北镇市、大石桥市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、灯塔市、 铁岭县、北票市、盘山县、兴城市等 13 个农村人居环境整 治试点县(市),以及正在推广新宾模式的抚顺县和清原满 族自治县。2019 年、2020 年,省奖补资金分配与对各地区 绩效考评挂钩。对能够持续做好村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行 政村可支持 3 年,第二年奖励 6 万元,第三年奖励 7 万元。 按照“分级负担”的原则,省以上财政承担 70%的奖补资金, 市县财政承担 30%。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,对原 15 个省定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,省以上财政承担 80%,市县财政承担 20%。
在奖励使用方面,各县(市)可依据所属行政村及所属 自然屯生活垃圾处理具体情况进行奖励。在行政村具体使用 资金时,必须通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,履行“四议一 审两公开”程序。奖金既可用于购买垃圾清理用具等,也可 用来奖励成效显著、贡献突出的村民个人及村干部。 在绩效考评方面,每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、省农委 等部门,联合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。考评结 果与下一批省以上奖补资金分配挂钩。目前,我省各市正在 拟定实施方案,7 月 10 日后,各项工作将在全省深入推进。